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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作文
更新时间: 2024-04-24 03:40:17
 

第一篇:朋友作文

进入中学,我结交了许多新朋友。我们之间互相谈笑、互相帮助。但给我映象最深的还是她了。

她有着一张天真的脸,她那手漂亮秀气的字,让我羡慕,更让我敬佩;在我生气时,一声声甜美的声音,一声声的安慰,总让我混乱的心平静下来,听着那甜美的声调,感觉着那双紧握着我的手的温度,我心中充满了温馨。她——一个平凡的女孩,却把我彻底改变了。

记得在六年级,我不完全是个“好学生”,学习也不那么自觉。但自从进入中学以后,结交了她这么一个朋友,我变了,我觉得我正在进步。这要从那件事说起……

那次周周清,我没有考好我认为我彻底失败了,我第一次考这么差。这时,我非常沮丧,我不想给自己机会。她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,于是走上来对我说:“张小旎,你不想给自己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吗?”听了这番话,我心有感触:对啊,人生难免会遭受挫折,不经历风雨,怎能见彩虹?俗话说得好:阳光总在风雨后。现在,我的心情又由沮丧化为自信了。

是她,给了我勇气和自信;是她,在我孤独和沮丧时,一声声的安慰萦绕在耳边……

现在,我站在镜子前,我发觉我长大了,进步了。这一点点的努力,完全出自她的一言一语,没有她的帮助,我怎么会从失败走向成功?

哦,对了,我差点儿忘了告诉大家,她就是虞如静。

第二篇:朋友作文

不要说祝福,不要说再见,最好是沉默。——把哭留给夜,把泪留给海,把希望留给未来。

——题记

时间的长河不能留住生命中的每一个过客,岁月的匆匆不能捕捉人生的每次精彩。是前世的注定,还是缘份的牵引,让我们在这里相聚。再一次风吹杨柳飘,再一次泉水叮咚响,又再一次栀子花开。但在这个六月,我们将离开。

在这离别之际,让我再走一次校园的小路。花坛里新生的草苗,路那边,新发的树芽。它们又重获了一次新生。而我们将在此添上省略号。在这条小路上,我们曾牵起手,许下诺言:风雨你我一起走。

校园的小路啊,让我再走一次,体验一下和朋友认识时的亲切。再见了,朋友。我们将不再同路,校园的小路啊,愿你今后更宽,更长。

在这离别之际,让我再踏一回教室的楼梯。没有灰尘的扶手,把手放在上面,来去左右。不知道还有多少次这样的上上下下,有这样零距离的接触。

再见了教室前的楼梯,那延伸到我生命的桥梁,愿你被同学们打扫得更光,更亮。

在这离别之际,让我再听一次铃声,那是生命的凯歌。在这离别之际,让我再参加一次公益劳动,那是未来的希望。再透过擦得透亮的窗户,我看得更高,更远。外面忙忙碌碌的人们,全在眼前。再抚摸一次身边的桌椅。再见了朋友,再见了三年来陪伴我的朋友。

三年同窗情来之不易,望你我能珍惜。落地为兄弟,何必骨肉亲。在这离别之际,让我凝望每一位朋友。今后该何去何从?只能给你祝福。再见了老师的音容笑貌。再见了同桌的深情祝愿。

此时此刻,只能珍惜挫折失败的经历,珍惜前进中每一个曲折的脚印,珍惜成功路上每一个小小的错误,珍惜别人对自己的每一次批评。别后,希望大家在人生路上走得更快,更稳。

再见了,朋友。都说生活是理想的生活,愿你们能过上自己理想的生活。

在此,我用我的真心,祝你们好运。

第三篇:朋友作文

我有一个最最最要好的朋友,她就是我的同班同学付玲玲。 去年,付玲玲的妈妈因可恶的车祸不幸去世了,可是,她并没有因为妈妈的离世而倒下,而是坚强地忍着心中的悲伤,度过了一天又一天。她每天都笑嘻嘻的,好像从来都没有忧愁似的。我真的很佩服她,要是我,早就崩溃了…… 付玲玲不仅是一个坚强的女孩,还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女孩。 今天又下雪了,天气冷得出奇。上午,我在写作业时,手不小心被桌子上的铁片划了一道大口子,顿时,鲜红的血流了出来。

付玲玲看见了,急忙走过来,毫不犹豫地拿出她的新手绢,帮我止住血,还嘱咐我说:“这伤口千万不能冻了,要不,就不容易好了,你可要保护好。” 跑步时间到了,同学们都带上手套,可是,我又忘记戴了。付玲玲走过来问:“红悦,你没带手套吗?”我点了点头。她看了看我的手,一边麻利地摘下手套一边对我说:“来!戴我的吧!”我连忙说:“不了不了!我的手被风吹惯了,再说了,一会儿就回来了。”“那你手上的伤口怎么办?”“没事……”她不由我分说,一下子把我的手拽过去,硬给我戴上了。 跑步回来,我的手热乎乎的,心里更是暖融融的。而付玲玲的手却冰冷冰冷的,我把手套还给她,感激地说:“谢谢!”她却微笑着说:“小菜一碟,不用谢。” 付玲玲,谢谢你!你是我最好的朋友,也将是我一生的好朋友!

第四篇:朋友作文

我觉得在这个学校中,其他人都很合群,惟独我一个离了群。

有一次,东勇说:“在班上思思和同学们的关系最生疏了。”确实,在学校里我觉得很孤单,因为我没有谈得来的好朋友,我好想有一个这样的好朋友。

有几次,我总是极力地去合群,去和同学们一起聊天,说说笑笑,希望她们能和我无话不谈成为很好的朋友,可我失败了。我根本就插不上,就算我说了,她们也根本就像没听到一样,不怎么理睬我。我想是因为自己的性格和她们不合拍吧。

有一段时间我极力地想要改变自己的性格去学她们活泼,直率的性格,希望能融入她们的群体。可是,我又一次失败了,“江山易改,本性难移”,人的本性是改不了的。我只好又做回了自己。有时别人看我很开心很高兴,可我的心里并不是很开心,,我只是在别人面前伪装,为的是不让她们看出我不开心。

我真的好想有一个无话不谈的朋友,可在这里,我找不到。在我孤独的时候,我只能依靠书本来解除我的孤独,只有在被精彩的书本迷住的时候才不会感到孤独。所以书本自然而然的成了我惟一的好朋友。

在夜晚的时候我常在想我为什么总是融入不到她们的群体中。不过现在,我想通了如果我还不能和她们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,我就只能继续与书本为伴了。虽然是这样可我依然希望有个那样的好朋友,我真的很渴望。

第五篇:朋友作文

他长着一副炯炯有神的大眼睛,一张大嘴在脸上格外显眼。他个子高,身体结实,一双大脚可以像离弦的箭那样奔跑。我们都是篮球队的队员,在比赛中他让我知道:真正的朋友是什么样的。

这是一个晴朗的星期四,我和他相约去打篮球,来到篮球场,只见空旷的球场上稀稀拉拉地站着几个人,悠闲地逛来逛去。这时候,老师来了,数了一下人数,说:“我们现在打比赛吧。你、你还有你打他们!”

比赛开始了,我和他成了对手――我防守他。只见他那矫健的身影在球场上晃动着,我们好不容易才进了两个球,他们却已经进了七八个了。我不服气,看见谁拿球,就疯狂地扑上去,不顾一切代价想抢回球。

可是对方显然看出了我的用意,就把球尽量交到他的手里。毕竟他是他们队的高手,他们当然要借助他的力量来进球。我追着他,想抢下球,可是他左躲右闪,不但没有让我把球抢下,反而又进了一个。我有些生气了,还是好朋友呢,真不够意思,一点面子都不给!

于是,我奋力追赶他,去抢他的球。可他也毫不相让,又是左一闪右一躲。我急了,就朝他冲过去。可是没想到扑了一个空,我刚想稳住身子,可他却把球往我这边运,我站立不稳,一下子被他撞倒在地,眼睁睁地看着他准备投空篮……

没想到,他马上丢掉了手中的篮球,走过来把我扶起,嘴里不住地说:“对不起!我把你撞倒了。你伤着没有?”

望着他那担心的样子,我心头感到有一股暖流涌过。谁说他不够意思,这难道不是真正的朋友吗?

他,就是我的好朋友沈翰扬。

第六篇:朋友作文

大家一定有很多好朋友吧。而我的好朋友就是号称“小程班长”的程欣怡。程欣怡樱桃小嘴,水汪汪的眼睛,笑容总是挂在脸上。程欣怡的学习可好了。年年评为“三好生”,而且每次成绩总在前茅。被称为我班的“小天才”,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音乐样样精通弄得我们称赞不已。程欣怡以她的成绩成为我班班长,我校大队委,确是实至名归。但说起我把她当成好朋友的原因,其实并不仅仅是她的优秀成绩,更主要的是她有一颗善良热忱的心。程欣怡那高尚品质亦是值得我去学习的。

记得是上二年级的时候,我和程欣怡玩得正欢呢,突然,传来一阵哭声,原来,有位小朋友跌倒了,程欣怡赶紧上前,扶她起来送她回家,阿姨非常感谢程欣怡,程欣怡说:“没关系,助人为乐嘛。”程欣怡,就是那么可爱、执着、助人为乐。

第七篇:朋友作文

我有许许多多的好朋友,多得犹如天上的星星,地上的小草。但是,我最友好最知心的还是王芊懿。

王芊懿长着一双明亮而又好奇的大眼睛,一眨一眨的,好像会说话似的。小巧玲珑的鼻子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。她总是喜欢系一条马尾辫,走起路来一摇一摇的,好看极了。

王芊懿不仅人漂亮,而且还乐于助人。

一天下午放学,我刚跑出教室,雷公公就发怒了,把雨宝宝直往地上扔。顿时,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,“哎!怎么办呀?爸爸要6时30分才下班呢!妈妈也没有来接我,怎么办呢?”这时,我听一个清脆又而熟悉的声音。“姝帆,姝帆,快到我这儿来。”我扭头一看。哦,原来是王芊懿呀!她撑着雨伞向我跑来,把雨伞向我这儿一推,说:“来吧,咱们一起回家吧!”

在回家的路上,王芊懿总是把雨伞向我边移。我发现后,也把雨伞向她的身边推。在相互推让中,不知不觉到了我家。王芊懿转身离开我时,我发现她的左身全淋湿了。顿时,我脱口而出:“王芊懿,谢谢你。”王芊懿冲着我一笑,“不用谢。”然后扭转头又冲进了雨雾之中。望着好朋友离去的背影,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。

啊!我为能有这样一位好朋友感到自豪。

第八篇:朋友作文

岁月匆匆而去,一转眼我过了11岁。在学校的六年里,我交了许多的朋友,也获得了许多的快乐。我最好最好的朋友就是蒲美伶。

我和蒲美伶从一年级起便是朋友了。她比我胖多了,但是她胖的让人觉得很可爱;她比我白多了,但她白的让人觉得仿佛生了一场病,很不自然。

其实她长得还算好看,鼻子很高,眼睛很大,嘴巴不算“血盆大口”,也没有我的"招风耳",只是看起来和身体不大相配。头发是她最不喜欢的,因为她的头发零零碎碎的,一根一根,全都看的清请楚楚,有长有短。

平时她走路时好象总是滑着走的,而且很慢,这点可不讨人喜欢,因为每一次都是我等她而不是她等我。偶而她会跑步过来,不过跑的不快,手甩的很快。

她常常会和我们说一些事时做出十分夸张的动作,比如她说事时我们闹的很大声,她会装死。我们只好把她拉起来,但她重得我和苏欢拉她都很费力气,甚至两个人也拉不起来。

记得小时候蒲美伶不大会说话,现在她说的话还有点好笑呢!不过唱歌唱得不好还是一点儿没有变,好奇怪啊!

她笑起来,常常不露牙齿,每次都是慢慢的,轻轻的,让人觉得她像淑女一样。其实她是个做什么事都慢慢的慢性子。

一般她不会生气,不过一生气就会让人感到很可怕,真是"望而生畏",好象变了一个人似的,然后一会儿又变回来,正准备生气,平常的她又无法让人对她生气。

这就是我那最好最好的朋友,一个性情温和的朋友,一个慢性子的朋友,也是一个风趣的朋友,你会喜欢她吗?

第九篇:朋友作文

汽车朋友们:

你们好!

岁月如箭,光阴如梭,一转眼,1年过去了。见信如晤,今天在此给你们写封信,表示慰问。

汽车朋友们,你们天天在宽阔的马路上飞驰,为人们服务,你们大多都生活的非常幸福,你们的主人对你们的关怀真可谓是无微不至,有的给你们买了汽车保险,有的定时定期的带你们去保养~~这些事例可真是层出不穷,可是,你们当中也有少数的伤员,有些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无视交通法规,使用你们造成了严重的后果,还使你们也伤亡惨重,不得不住进了汽车医院,比如山西省某煤矿公司的一名职员,为了自己的一点蝇头小利而违反交通法规,疲劳驾驶30多个小时当他行驶到一个小学附近时,他最终因为体力不支,而撞上了正在晨跑的一队小学生,27位学生立刻命丧黄泉。难道他不知道交通法规中明确规定不得疲劳驾驶吗?不,他知道。

难道他不知道疲劳驾驶后患无穷吗?不,他也知道。他只是被那利益迷昏了头脑。再比如杭州的一名运输公司职员,他也因为不遵守交通法规,违法超载,结果在经过一座桥时,桥由于经受不起如此重的汽车,崩溃了,导致了车毁人亡的悲剧产生了。看到这触目惊心的一幕,有谁不会心惊胆战呢?

也许你们会问:他们为什么会违法乱纪而导致发生这么悲惨的后果呢?因为他们只顾个人利益,而不顾国家法律,所以这些完全可以避免的悲剧才会不计其数。不过,你们不要心灰意冷,我们已经在努力改变现状,一个个十字路口成千上万的红绿灯呈现在我们面前,一位位交警不分昼夜的指挥着交通。在这里我代表那些自私自利的人们向你们道歉,代表那些好心人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,并至于少先队员最崇高的礼节——队礼!

第十篇:朋友作文

我在乡下有个好朋友,叫妙青。她个子不高,一头乌黑的头发戴着一个红色的蝴蝶结,样子很可爱,而且她还是个聪明而乐于助人的小女孩。

一次,我和妙青准备上山玩。当我们来到上脚下,我提出要和她赛跑,看谁最快跑上山谁就赢。可是妙青说:“这山路很崎岖跑上去是很危险的!”我没理妙青,自己跑上去,妙青在后面喊:“不要这样跑上去,很危险的!”我头也不会依旧向上跑。突然,我一不小心,被一块小小的石头拌了一下,摔倒在山上,脚擦伤了,鲜红的血流了出来,非常痛苦。看到我痛苦的样子,妙青不顾一切地走上来,关切地问:“很疼吗?”我点了点头。妙青马上到附近采了一些叶子,用水把那些叶子的叶子洗湿,再把叶子弄烂,熟练地把叶子的液汁轻轻地敷在我的伤口上给我止血,一边敷一边说:“还痛吗?这是些山草药,敷上去很快就会止血了,我常常摔倒也用这些山草药止血,记住下次要小心点哦。”我看着她给我敷伤口,十分感动,还很敬佩,对妙青说:“妙青,你真聪明,懂得采山草药给我止血,比我懂得的本领、知识多极了,我真羡慕你!”妙青谦虚地说:“其实也没什么,只要平时多看一些课外书,多积累,就会学到很多的课外知识。”妙青给我止血过后,慢慢地扶着我一步一步小心地下山,还送我回家。我望着妙青,心想:她真是我的好朋友。

这件事过后,我和妙青的感情越来越深,而且把妙青当作自己的榜样。现在,虽然我们相隔两地,但我们的友谊永远存在!

第十一篇:朋友作文

我的好朋友来福是一只狗。为什么叫来福呢?这个问题我一直摸不着头脑。带着这个问题我跑去问爷爷。爷爷告诉我这只狗是自己跑来的,爷爷奶奶希望它能给家里带来无尽的幸福。

来福今年5岁了,全身棕色,两只大耳朵下长着一双明亮的眼睛,一个闻遍各种味道的鼻子,一张很有趣的嘴。

来福很喜欢跟爷爷一起到田里去。一次,来福跟我一起到田里去叫爷爷回家吃饭。我发现它一边往田里跑,一边在地上小便。可它走几步,就小便一次。难道它真有那么多的小便。我一点也摸不透(那时我才9岁)。后来,随着年龄的增长,我也慢慢懂得了它为什么走几步,就要小便的原因了,原来它是在给自己做路标,以防找不到回家的路呢。

来福吃东西可挑食了。你给它的东西,只要是它不喜欢的它就不吃。而且,它吃东西还要看心情如何,要是它心情不好,你就是给它最喜欢吃的东西,它也不吃的。有一次,我把肉、骨头、花生米、青菜等混合在一起给来福吃。等我去看时,碗里只剩青菜,别的都已经吃得干干净净,原来来福是不吃蔬菜的。

来福很顽皮,只要爷爷有空,它就会缠着爷爷和它一起玩。如果爷爷不和它玩,它就会咬住爷爷的裤脚不放,直到爷爷和它玩为止。

这就是我爷爷家的来福,我很喜欢它。听了我的介绍,你喜欢它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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